九江合发船务有限公司海员(船员)应聘制度
发布时间:2019/3/22 14:30:27

2.1海员(船员)聘用管理制度

l  目的

本制度对海员(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足够、合格并且健康的海员(船员)。

l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海员(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l  管理职责

人事部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海员(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海员(船员)调动、检查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海员(船员)档案管理。

船长负责海员(船员)值班安排,负责海员(船员)综合素质考评,负责本船海员(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保管。

 

2.1.1海员(船员)聘用条件

(1)持有有效的岗位适任证书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同岗位和同类型船舶(相应或以上吨位)半年及以上工作资历的优先考虑。并在应聘前累计六个月任职时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其它违章行为的不良记录。不满足本要求的,可约定2个月以上的船上见习期(八折工资待遇)。

(3)能用汉语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无严重口吃,船长、高级海员(船员)还应具有一定的阅读和表达能力。

(4)主管机关认可的卫生机构有效期一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1.2海员(船员)聘用评审

(1)评审应按2.1的要求,以口试(谈话、提问等)、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详细填写《海员(船员)信息登记表》,并审核其有关证件、资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海员(船员)职业道德评审,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服从意识、遵章守纪等。

(3)海员(船员)工作技能评审,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决策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管理和协调能力、管理体系熟悉程度、业务学习能力等。

(4)心理素质评审,包括性格、行为、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等。

人事部主管负责对海员(船员)聘用评审并得出结论,必要时可邀请海务主管或机务主管协同评审,在《海员(船员)信息登记表》签写海员(船员)评审结果。根据考评结果可采取:考评合格海员(船员)继续任用。对考评不合格海员(船员),进行培训、降级任用,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对存在共性的不足之处,组织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对考评不合格海员(船员),可继续约定见习,或解聘。

 

2.1.3海员(船员)通过审核聘用

(1)人事部根据海员(船员)身体健康状况和2.2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聘用, 经评审合格的海员(船员)可以聘用,评审不合格的海员(船员)不得聘用。

(2)人事部负责与聘用海员(船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8-10个月)。在相同船舶续聘可直接安排上船(免面试)

《海员(船员)信息登记表》

2.2 海员(船员)面试管理制度



l  电话面试:

通过电话交流,了解海员(船员)个人情况,包括:语言沟通(能用汉语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无严重口吃)、个人情况(如藉贯、年龄、职务、资历、身体状况等)、家庭状况等。

通过电话面试的海员(船员),可直接安排赴船,告知海员(船员)交通路线,船上联络人。便用海员(船员)登船。需要到公司进行面试的海员(船员),与海员(船员)约定到公司面试的时间,便于海员(船员)安排行程,以及公司做好面试接待准备。

 

l  公司面试:

海员(船员)通过电话面试并约定好到达公司的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海员(船员)。

海员(船员)到公司后,填写相应面试及应聘资料,收集海员(船员)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健康证书(内贸2年制)、适任下书、服务薄,外贸航张的海员(船员),还需提供海员证书、卫检健康证(黄本和红本),所有证书需提供原件查看,复印件存档。

 

l  船东面试:

经理公司面试合格,填写相关资料并收集齐海员(船员)全部资料后,安排海员(船员)到船东公司进行最终面试,面试通过,办量入职手续,领取工作及劳保用品,安排上船工作。

(注:由于部分海员(船员)是第一次登船或到公司面试,在海员(船员)到达目的地期间,人事部须全程跟进海员(船员)并做好服务,提供详细的地址,并指导海员(船员)交通路线)

2.3海员(船员)报到管理制度

右箭头标注: 通过电话面试 image.png

 

此制度适用于:

1、通过电话面试后直接登船的海员(船员);

海员(船员)通过电话面试后直接登船报到。在到达目前地登船之前,人事部必须指导海员(船员)带齐全部登船证件、必要的生活用品、交通路线;必须与所在船舶作好海员(船员)资料交接,确定船舶接待人员,并及时通知海员(船员)登船后与谁对接。

必须全程跟踪服务,以保障海员(船员)及时、并安全登上所在船舶。

 

2、到公司报到后再登船的海员(船员)

通过电话面试并约定到公司报到的海员(船员):在海员(船员)到达之前,公司人事部必须与海员(船员)约定好到达时间,安排好接待人员,并告知海员(船员)带齐全部登船证件,必要的生活用品、到司交通路线。

海员(船员)到公司报到后,需检查海员(船员)证件是否齐全,填写登记资料,作好海员(船员)岗前培训、,船上安全生产等指导培训,与海员(船员)签定《海员(船员)上船服务协议》,领取工作服等专用劳保用品。

报到手续全部办完后,安排海员(船员)登船。人事部必须与所在船舶作好海员(船员)资料交接,确定船舶接待人员,并告知海员(船员)登船后与谁对接。

必须全程跟踪服务,以保障海员(船员)及时、并安全登上所在船舶。

 

 

2.4 海员(船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

海员(船员)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概况、工作范围、船舶工作安全、个人素质了解,船舶卫生制度,工作服从性等方面进行培训。

2.4.1公司概况:主要向海员(船员)告知我公司的相关情况,所在船舶的情况,船东公司情况等。

2.4.2工作范围:向海员(船员)介绍在船工作期间,工作职责、劳动保护、生活环境和条件、工作休息时间、船舶航行区域(应为正常航行区域和港口,若前往战区或传染病区,应征询海员(船员)意见)等;

2.4.3船舶工作安全:海员(船员)在船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船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务职责;并按船方的安排接受其组织的安全管理及相关的学习培训。熟悉《应急部署表》中本人的任务,有责养护和熟练掌握有关的应急设备。当船上出现紧急事件,任何人发现有威胁船舶安全的情况,都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船长及大副等领导的指示进行事态处理。如遇在船无法解决事件,应及时通知在岸公司或就近海事局等政府部门协助解决。(注:国家规定200 GT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应配备由我国海事局认可的统一印制的货船或客船《应急部署表》。《应急部署表》一般张贴在驾驶室、机舱、餐厅、主要走廊及其他海员(船员)集合的场所。)

2.4.4海员(船员)个人素质:通过与海员(船员)面试交流,了解该海员(船员)个人素质,包含多个方面:学习能力、进取精神、社交能力、责任心、、管理潜力、工作态度、诚实水平等等。根据海员(船员)自身特点作好海员(船员)素质测评,及时报告给所在船舶,以便该海员(船员)登船后能更合理的安排其工作职责。

2.4.5船舶卫生制度:海员(船员)应注重个人仪表,执行船舶更衣制度;按规定摆放物品,保持整洁。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乱丢烟蒂,并应将烟蒂捏死熄灭;做清洗、清洁工作时,应防止溅湿电机和开关箱等电气设备;船舶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丢、或抛向海洋,以免造成次生污染。

2.4.6工作服从性:海员(船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船方的调配和指挥,积极完成船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