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召开《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第四批船舶生效实施宣贯会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3/2 10:02:34

近日,天津海事局组织召开了《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第四批船舶生效实施宣贯会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辖区49家体系公司和38家第四批航运公司代表参会。

会上,天津海事局通报了2018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及案例警示教育,宣贯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有关要求,就加强“春运”后半程及“两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商渔船碰撞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中海油服物探事业部和天津畅明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天津海事局程俊康副局长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就下一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航运公司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天津港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做到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三个必须”。二是公司高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不能“安全挂在口头上,文件放进柜子里”,要从思想重视到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总经理、指定人员、船长“三个关键人”在安全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第四批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公司要充分认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提前谋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海事机构要加强对第四批航运公司的指导和服务,要和航运公司形成合力,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格局,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